離異後“搶注”信息致孩子無法入學?法院:配合辦理入學手續
央廣網 北京 8月26日消息(總台 中國之聲 記者 孫瑩 )眼看著中小學生就要開學了,對於入學的新生來講,按時、順利辦理入學手續,可以說是學生和家長最重視的一件事了。 北京的一位小朋友因為父母離異,搶著給孩子辦理小學入學註冊登記,結果耽誤了進度。孩子父親用的是過期的戶籍信息,審核不通過,又不肯撤銷,導致母親無法繼續為孩子辦理,沒辦法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這事兒法院怎麼判?孩子能不能趕上今年開學? 北京市 朝陽區 人民法院 日前作出了判決。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央廣網 發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供圖) "搶注"信息致孩子無法入學 2022年,小星的父母離婚,法院判決小星由母親撫養,他跟著媽媽離開了原來的家,到北京市另一城區居住生活,戶籍辦理了相應的變更。今年5月,小星媽媽為他辦理小學入學信息註冊時發現無法註冊,查找原因才得知是小星爸爸用已過期的戶籍信息將小星的入學信息註冊在 朝陽區 ,信息錯誤未被審核通過,小星爸爸拒絕撤銷,小星媽媽到法院提起了訴訟。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易文靜介紹:"小星媽媽無法為孩子繼續辦理入學註冊手續,就起訴到法院,她認為小星爸爸的行為損害了小星的受教育權利和自己的 監護權 。訴求就是要求孩子爸爸立即撤銷報名入學平台中關於小星的註冊信息,由她負責小星的入學註冊事宜及後續上學事宜。" 庭審中小星爸爸表示,法院判令小星歸他母親撫養後,對方拒絕透露關於孩子實際住址、戶籍所在地在內的一切信息。他向法院提出反訴,要求小星媽媽按照市教委關於報名入學註冊的規定,向自己提供孩子最新的戶籍、真實住址等信息,依法履行監護人承擔的義務。 法院通過雲法庭對此案進行宣判(央廣網發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供圖) 法院:必須配合辦理入學手續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的此案主審法官 黃河 介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的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履行保障適齡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的監護職責。" 法官強調,小星的父母雖然離婚了,但雙方均是未成年人小星的監護人,雙方均應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