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訴訟沒有贏家:綠地國際理想城業委會成立不合法?

原創國際理想城業委會

綠地國際理想城(1-4期)社區全體業主:

2023年5月4日,業委會收到了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是關於綠地國際理想城(1-4期)小區某業主(原告)訴被告綠地國際理想城(1-4期)小區業主大會(被告)業主撤銷權糾紛一案,案號為:(2022)鄂0192民初6280號。

原告訴訟請求如下:

1.撤銷被告於2021年12月4日作出的《綠地國際理想城(1-4)期小區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第一屆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公告》;2.本案案件受理費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訴訟中,原告依法將第1項訴訟請求變更為:
1.撤銷被告於2021年12月4日作出的《綠地國際理想城(1-4)期》小區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第一屆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公告》第一項決議:「《綠地國際理想城(1-4)期小區業主管理規約》、《綠地國際理想城(1-4)期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綠地國際理想城(1-4)期小區業主委員會工作規則》依法獲得通過,自公告之日起正式生效」;
2.撤銷被告於2021年12月4日作出的《綠地國際理想城(1-4)期小區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第一屆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公告》第二項決議:「綠地國際理想城(1-4 期)小區第一屆業主委員會依法正式選舉產生,經綠地國際理想城(1-4 期)小區第一屆業主委員會工作會,透過各業主委員會成員自薦和推薦的方式產生綠地國際理想城(1-4 期)小區首屆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及委員名單如下:主任:**,副主任:***,委員:***、***、***、*** 、***";
3.判令被告向原告提供籌備組自2020年12 月10日至2021年12月4日召開業主大會期間全部公告公告、業委會候選人房產證明、表決票送達記錄、表決票、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備案資料供原告查閱及複製。

最終東湖高新人民法院判決如下(文末附判決書):

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本案案件受理費100 元,由原告負擔。

雖然原告的訴訟請求被駁回,業主大會及業委會成立是合法,但是也為此花費了20000元的小區公共收益來聘請律師應訴,所以這起訴訟案件,沒有贏家


武漢市綠地國際理想城(1-4期)社區

第一屆業主委員會

2023年5月5日


附法院的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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